2021年5月至10月间,被告人林某多次从外地运2000多吨“铝灰”倾倒填埋在古田县某乡村。古田县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及时联动,采取防流失、防泄露、防扬散“三防”措施,BOBty综合体育有效阻止其污染河水和土壤。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了该案。后被告人林某被刑事立案。
古田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,认为林某某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,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。BOBty综合体育同时对林某某污染生态环境,损害公共利益,BOBty综合体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。县法院审理认定林某某犯污染环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,判令承担污染环境造成国家损失合计564万多元人民币。
什么是“铝灰”?“铝灰”是铝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。一般为灰黑色,呈粉状,含有铬、镍、镉等重金属,属危险废物的一种。
危险废物随意处置,不仅会污染空气、水体、土壤,被摄入后会引起人体中毒。长期接触会致癌、致畸等,严重影响人类健康,制约可持续经济的发展。生态环境与每一位公民息息相关,保护生态环境,守护碧水蓝天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,为了眼前的非法利益而去损害共同的生态环境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【污染环境罪】违反国家规定,排放、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、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、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,严重污染环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:
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第一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“严重污染环境”:
(一)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、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、倾倒、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、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、有毒物质的;